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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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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142

留言内容:我左腿在办公室摔倒了,因办公室当时没有人,找同事写了一个事后告知的说明,和给领导请假看病的说明,但是因为当时都不在现场,同事比较较认真怕但责任,写的证明材料不太详细,请领导审查可以认定成工伤吗。

回复单位: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留言时间:2025-09-04 14:53

处理时间:2025-09-04 16:40

回复: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工伤鉴定;由于您未表明被打原因,您的问题无法准确回答,如果所在公司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建议您递交相关材料,鉴定部门会根据您递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如下:(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注:工伤保险条例,网址:http://lyrs.gov.cn/default/zcfg/show/2014/03/14_504.html)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问询所在地工伤科,市直的服务电话是:0539-860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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